索 引 号: | 000564500/2024-01741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3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企业购买(租赁)不同类型不动产的政策 |
企业购买(租赁)不同类型不动产的政策 |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3-31 | ||||
|
||||
问:企业购买(租赁)不同类型不动产的政策? 答:常见的不动产权利类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房屋性质具体分为商品房、集资房、房改房、经适房等。 提交的登记材料如下: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2)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3)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4)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 (5)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有权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7)属于经适房或集资建房的,提交政策性住房主管部门批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 (8)属于房改售房的,提交出售公有住房缴款凭证; 5 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6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7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8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
附件: | ||||
|
||||